第二十四章 太烦人(4 / 29)
赵大姐扭头打量了她一眼,摆摆手:“我说的是二十出头,顶多二十四五岁那些小年轻的,你不信就问问你旁边那俩年轻的,他们就算自己不那样,身边同学什么的肯定也有我说那样儿的,我自己孩子也二十多岁,没见过也听过了。”
林飞歌肤色偏暗,相貌略显成熟,一双眼睛很大但是眼珠微微有点往外鼓,看上去不算丑,不过也比同龄人似乎略显成熟了那么一点,现在显然是被这个赵大姐错认为是奔着三十去的成性,要不是碍于面子不得不忍下来,她几乎要被气得差一点当初发作,一旁的马凯更是很不给面子的直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。
送走了赵大姐,戴煦又带着三个实习生去通过别的途径收集鲍鸿光的有关线索,包括他的银行卡最近有没有被使用过,他有没有用身份证购买过什么车票机票之类,只可惜,这些都略有收获,但是帮助不大。
又过了两天,比对结果出来了,他们从儿童公园的白桦林里挖掘出来的那具尸骨的dna经过确认,与鲍鸿光父母均具有亲缘关系,这样一来,死者的身份便也就明确下来,果然就是失踪了多日的鲍鸿光。
戴煦没有选择打电话通知,而是带着方圆和马凯驱车直奔鲍鸿光的住处,那里已经排除了是作案现场的可能,现场采集到的指纹也发现属于好几个不同的人,家中的酒瓶已经带回公安局提取dna样本,所以这几天那里就交给鲍鸿光父母,让他们随意居住。
到达那里的时候,鲍鸿光的父母正在吃饭,鲍鸿光父亲开门看到是戴煦他们来了,神色立刻黯了下去,有气无力的对饭桌旁的妻子说:“是戴警官来了……”
当啷——。
鲍鸿光母亲手里的筷子从她的手中滑落下去,摔在了地上。
方圆被鲍鸿光母亲的反应吓了一跳,还以为她会哭天抢地或者干脆昏厥过去之类的,结果她除了掉了筷子之前,就只是红了眼圈,有些颤抖的从餐桌边站起身来,缓缓的走到沙发上,跌坐下去,一副魂儿都被抽走了一半的样子。
“进来说吧,这几天我们俩其实心里也多少有点思想准备,就是骨子里还希望有奇迹能发生,最后没想到,到底还是这样了。”鲍鸿光父亲喘了几口气,缓缓的对他们说,然后超客厅里示意了一下,招呼他们进去坐。
他们到客厅里坐下来,戴煦示意方圆负责记录,尽管看样子鲍鸿光父母已经从他们找上门来就已经猜到了结果,他也还是得把比对结果的具体情况向他们说明一下,说完之后,鲍鸿光的母亲用手掩着嘴,流着眼泪跑到了房间里,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,鲍鸿光父亲叹口气,嗓音有些嘶哑的说:“你们有什么要问的就问我吧,她是女人,脆弱,这几天就算再怎么做思想准备,该难受也还是难受。”
戴煦点头表示理解:“把你们所了解的关于鲍鸿光的情况说一下吧。”
“我儿子在这边的事,我们知道的不算太多,毕竟隔得远,偶尔我们来看看他,或者他逢年过节的回去那头看看我们,也不会特意去跟我们说那么多他平时的事情,你们也能知道的吧,男孩儿和女孩儿不一样,大了以后更不愿意跟爸妈说自己平时鸡毛蒜皮的那些事情,我们俩也没怎么过问,就是觉得他在外面都能把自己照顾得挺好的,回来就更不是问题了。”鲍鸿光父亲说,“我儿子你们别看他长得不是现在受小姑娘喜欢的那种什么英俊小生,但是他特别优秀,高中毕业我们就送他出去留学,他比别人念得效率都高,学习也好,回来之后,就直接到a市来上班,本来想着工作也稳定了,房子也有了,下一步肯定就是顺顺当当的找个女朋友,结婚过日子,我们老两口也就享乐儿孙福了,结果怎么都想不到,居然最后的结果是让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,唉!”
“照理来说,你们家在那边生活条件各方面都挺不错,那边的城市发展也挺好,为什么鲍鸿光会特别选择了留在a市呢?你们家在这边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亲戚,就算他不想接你们的班,难道在家乡那边找一份别的工作不是要更方便一些么?干嘛要一个人待在这边呢?”戴煦又问。
“他就是不喜欢和家里头的亲戚打交道,所以才不愿意回去家里那边的,他跟我们家那边的那些亲戚相处的不是很好。”鲍鸿光父亲回答的多少有些忿忿不平,“那些亲戚吧,自己也没见过什么世面,家里头也没有我们日子过得宽松,所以就总看我们家这这那那的,说三道四,就连我儿子的事情,他们也什么都要刨根问底,我儿子不喜欢,不光他不喜欢,其实我们也不喜欢,这种事谁能喜欢啊,留学回来,他就不想回我们那边,说要躲得远远的,面的那些亲戚特别烦,当时好像是他有个什么留学的同学,家是这边的,所以他就跟人家一起过来这边,那时候我们原本也不舍得让孩子离开身边那么远,还是想让他离我们近一点,哪怕不在当地,也不用非得到a市这边这么远,但是想着万一他在这边没有理想的工作,什么都不合适,那不就回去了么,就没拦着,没想到他自己还挺能耐,居然自己找到了途径,把工作的事情给解决了,我们也就顺着他,没阻拦。”
“你说鲍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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