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现在?(19 / 37)
?”
季拾刚要伸手拉起唐明庭被躺在地上的少年先一步的扶起,孙别和宋悦刚打完照面就看到了这滑稽的一幕,唐明庭倒还好没磕到碰着,他反而有些担心这个被他压倒了两次的少年。
“方鹤,我的名字。”
方鹤朝他介绍完后,便脱了身上的棒球服拍干净上面的灰后就往唐明庭身上披,然后将他整个人都抱住了。
很温柔的一个人,这是唐明庭对方鹤初次的评价。
“你看起来很冷,不要着凉。”
这句话直达进唐明庭心底泛起了酸酸的暖意,在回头看方鹤时,一眼就望见了他眼中盛满了的柔情,好漂亮的一双眼睛,好浓重的欢喜,连带着他的笑和初次惊鸿的张扬发丝,都是截然相反的存在。
秋季的夜色暗沉下来的时候唐明庭闻到了他衣服上淡淡的烟草味,薄荷香的冷冽和方鹤这个人很相配。
唐明庭穿着较为宽大的棒球服,衣袖盖过了他半个手掌,方鹤残留的余温现在已经把他捂得暖乎乎的了,等到了地方唐明庭才知道孙别带他来玩的是什么。
“我个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人你叫我来玩机车?”
唐明庭上去就一巴掌拍在孙别后脑勺上。
“甭害怕!包教包会!简单的很!”
简单个屁!唐明庭不学车上路主要是怕摔,他一个人连马路都不敢过,怕车流怕的要命,孙别能不知道?不是孙别疯了就是他癫了!
唐明庭迈着他的长腿就要走一把被方鹤捞了回来,孙别刚要说什么看到这一幕一整个大转身,他治不了的人总有人能治,唐明庭这会总该栽了吧。
“你不用骑一会儿坐我后面,我带你去兜风。”
唐明庭又望见了方鹤脸上的笑,明明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个爱笑的性子,偏偏总是在看向他时嘴角荡起笑意。
“你常来吗?”
方鹤领着他去了更衣室,唐明庭看着他打开了储物柜,里面放置了几件衣服,只见方鹤拿出条长裤递给他示意他换上。
“是的,我挺爱玩这类速度的,东西?”
唐明庭听完他的形容没忍住笑出了声,那过长的裤腿拖在了地上被方鹤瞅见蹲下身给挽起,过于贴心了叫唐明庭退了半步。
“别笑了我语文本就学的不太好,早些年在国外,教育有限。”
方鹤不顾人的后退又凑上前给人折好裤脚后又给人拉上衣服拉链,给捂得严严实实,唐明庭的身体这才彻底热了起来。
“国外?哪个国外?”
“芬兰。”
唐明庭没听过,方鹤也没多说。
对于他而言方鹤看起来很神秘,包括他的这张好看脸蛋,那是带有危险性的美丽。就连他那头瞩目的随风飘扬的红色发丝,都无一不在彰显着他这个人的独特。
是的,方鹤太过独特好看了,而这种好看是清冷又破碎性的。
等唐明庭被摁着戴上头盔跨坐上车后,平城一闪而过的夜景和风拂过的轰鸣声都在震过他颤抖的心。他的手在方鹤口袋里紧抱着这具只是看起来瘦弱的躯体,光是隔着衣服唐明庭都能感受到方鹤的薄肌,极具富有力量感。
方鹤开的快等在夜宵摊下车时尾跟在后面的孙别他们早就没了踪影。
“我还以为那次后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呢,真没想到你居然还认识宋悦。”
他俩坐在摊子前喝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汤,唐明庭一边用筷子挑着碗里的芹菜叶和姜块,一边用勺子捞碗里的牛肉吃。唐明庭的嘴明明挑的很,偏偏这次却吃的欢,能看出这块方鹤也一定常来。
“我也没想到我能压倒你两次,好在你染了头红发醒目到我没在第二次见面把你忘掉。”
说的是事实,唐明庭浅薄的记忆里只会记得些新奇又有趣的东西,恰好他那日记住了月光下的石榴花,连带方鹤这头比石榴花还艳丽的红发。
比起第一次见唐明庭觉得这次要更难忘些。
“宋悦的话,初中和他隔壁班,体育课经常一块上的,一来二去就熟了。”
方鹤边支着脑袋听着,边看桌子上被唐明庭挑出的配料堆起一个小山丘。
他顶着头红发在这夜宵摊引开了不少人的回眸。尤其是还穿着一身名牌,就连脚上的运动鞋都是限量款,更别提他腕上戴的手饰,指骨上的三两配饰,称的他那双手纤细好看。
是一双适合弹钢琴的手,唐明庭在心里评价道。
“真庆幸我当时到染了发,能让你记住。”
能被记住是件值的庆幸的事吗?
在那碗汤里唐明庭再也捞不出牛肉后,刚一放下手里拿着的筷子勺子,手机就响了,他还没问出口的话咽回了肚子里,主要是看清了来电人是谁后唐明庭压根就不想接。
他摁了下声音键立马将屏幕盖在桌子上决定视而不见。
“不接不要紧吗?”
方鹤有看清上面的备注,是一个很生气的颜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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